编者按:近日,有人在微博上评出了“十大辛苦专业”:计算机、医学、数学、机械、法学、土木等,这些专业被认为不仅学习枯燥,而且任务量大、专业课难选。此“榜单”出炉后,有微博网友特别委屈地说:“俺们身在比这更‘杯具’的专业中:医学法学,从医别想,从法难行。”
看“榜单”,医学与法学已经名列其中,如果二者结合还真是更“杯具”。不过,也有网友说,“医学法学虽然是个新兴专业,但是在这个医患关系愈来愈紧张的情况下,这个专业的人才就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那么,医学法学专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学科?目前他们在学校的“待遇”如何?学生的就业趋向在哪?就此,我们请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张雪和尹梅发表他们的看法。
概念
不是医学和法学简单相加
作为医学和法学这两个最古老学科的现代交融,医学法学专业的产生并非偶然。一方面,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综合化、法制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各行业之间日益渗透交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随着医疗纠纷的愈演愈烈和医药产业的迅猛发展,培养兼具医学和法学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成为时代的需求。
医学法学专业不是医学和法学的简单相加,也不是片面地追求“中庸”,其根基在于两者的交叉性和融合性,反映了医学法学领域独有的本质与规律。这两者的交叉与融合,在理论教学中体现为专业特色课程的开设,如医事法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事法学程序法、医患交流技能等。在实践教学中体现为专业技能培养平台的搭建,即以法院、检察院、医院医务科为主导,辐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保险公司等的实践技能培养平台。医学法学专业克服了医学专业化、法学专业化而忽视交叉学科建设的弊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
虽然从当前医学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的发展以及各院校的招生情况看,医学法学在我国已经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具有其自身独立的品格,但是现有文件并没有关于医学法学学科属性、学科级别等的明确规定。
现状
在各大院校的“待遇”不一样
1996年,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后并入东南大学)在全国率先开设了医学法学专业。随后,潍坊医学院、泸州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院校,也相继开设了医学法学专业。目前为止,全国开设医学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有40余所,其中主要是高等医学院校,还有一些合并了医学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如吉林大学、苏州大学。由于没有可资借鉴的成熟模式,因此,国内已经开设医学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在医学法学专业名称、学制安排、学位授予、课程设置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
专业名称
由于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医学法学或类似专业名称,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各院校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将医学法学以一个专业方向形式依托于其他专业之下。已经开设医学法学教育的院校中,所依托的专业主要包括法学、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中医学。其中,依托法学专业的院校数量最多。
学制和学位
在医学法学教育的学制安排和学位授予上,存在4年制本科教育、5年制本科教育、6年制双学士教育、7年制研究生教育4种模式。其中,4年制本科教育是绝大多数高等院校采取的模式,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或管理学学士,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部分高等院校采取了5年制的培养模式,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或医学学士,如南昌大学、苏州大学、泸州医学院。采取6年制双学士教育的高等院校较少,只有南京医科大学和2007年以前的吉林大学。以南京医科大学为例,采取南京医科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办学的方式进行,学制6年,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医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学位。吉林大学在2007年采取了7年制研究生教育,采取本硕连读的形式,毕业时授予医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但是从2012年起,吉林大学将该专业改为学制5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
从现在各高校的情况看,由于不同院校在认识、师资、专业定位等方面的不同,其在课程设置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除教育部规定必修的公共课外, 大多数学校的培养计划都将学时划分为3部分,即法学专业基础课、医学专业基础课,再加各自设计的医学法学特色课。以上3部分中, 医学与法学课程的比例,各院校不尽相同。有的医学院校由于医学师资的相对成熟,所以医学课程开设较多,学生的医学技能可达到医学专科以上水平。学生在系统学习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课程外,还根据学校的医学专业特点, 学习中医药学、药学等课程。另一些院校由于法学师资已经较为完备,学生毕业时授予的又是法学学士学位,因此开设相对完善的法学课程,医学课程开设较少,学生对医学知识仅有一般的了解。
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教育部首批批准具有授予法学学位资格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学制4年,学生毕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在课程设置上,以法学课程与医学课程为主,再辅以医学法学方面的特色课程。法学课程以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为基础,医学课程设置上,针对医学法学专业的特点,围绕医疗卫生活动相关的立法、执法和解决医疗纠纷所必须掌握的医学知识来设置相关医学课程,并对这些医学课程的内容进行整合与提炼,形成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三大门类的医学课程,特色课程涵盖医学法学、医学沟通学、医学伦理学等。
学生去向
毕业后很大一部分考法学研究生
作为一门新型交叉学科,医学法学专业在各个高校的招生数量都相对较小,一般院校每年的招生人数在40人~100人之间。以哈尔滨医科大学为例,从2002年开始招生,除了2003年招生83名学生外,其余每年人数在30人~45人左右,至今医学法学专业已毕业学生8届,合计350人。
医学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一部分学生会选择考取研究生,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会选择考取法学研究生。
直接就业的学生,由于其医法复合型的特点,相对于一般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途径有所拓宽。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本科阶段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所以会参加公务员考试或直接从事律师工作,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法学相关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会体现其专业的特色。如有的学生在法院民庭会专门从事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有的学生主要从事医疗诉讼律师。其他学生的工作领域涉及国税局、卫生监督、医院医务科、医药公司法务部、保险公司等社会各个行业。
201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开设10年时,做过一个粗略的统计和反馈,结果显示,在已经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中,在医院医务科、法院、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工作的学生,能够较好体现其专业特色,这部分学生大致占毕业生总数的40%左右。从近几年的情况看,随着医学法学专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毕业生人数的日益增多,专业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学生的生源情况也从原来的调剂学生占很大比重,发展到现在第一志愿填报的学生越来越多。
待解难题
缺时数 缺师资 缺教材
教学时数不足
医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在4年~5年的时间内,需要系统学习教育部规定的外语、体育等必修课程,医学课程、法学课程、医法结合的特色课程,这就使得教学时数成为制约专业发展的瓶颈。医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症结,就在于专业本身教学时数存在客观不足,特别是在高等院校对本科专业学时严格控制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实践教学在一些院校被取消或缩短实习周次的现象较为普遍。
建议:为了弥补专业教学时数不足的客观情况,各个高校都在进行着各种有益的尝试。哈尔滨医科大学主要采用学业全程导师制、学分制管理、讲座、创新基地等方式,弥补课堂理论教学时数对专业发展的固有限制。以学业全程导师制为例,在学生入学之初,学院就为每个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并根据其在大学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通过课余时间阅读专业法律文献和撰写读书笔记、辩论赛和演讲比赛、普法活动、参与律师实务、经典案例讨论会、书写法庭代理词或辩护词等多种方式的导师制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学业指导。
师资力量薄弱
理想的师资配置应当包括医学专业教师、法学专业教师、医法复合型教师和医法实践型教师。但是现在医学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医法复合型教师和医法实践型教师相对匮乏。
建议:可以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引进医学和法学复合型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对目前已经从事医事法学教育但仅具有医学学位或拥有法学与医学双学士学位的教师,进行法学方向研究生的培养;对现有教师定期进行复合型知识的培训和积极组织医学和法学教师研讨交流, 以实现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
教材建设滞后
医学和法学的理论体系发展至今,都有了各自一套完善的教材体系,可借鉴和运用。但是作为一个从创设至今已经发展了近17年的专业,目前却没有全国的统编教材,各院校一般使用自己编撰或几所院校联合编撰的,这不利于医学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建议:可以借鉴一些院校现有自用教材的优点,尽快组织编撰医学法学专业的全国统编教材。(作者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局内人说
大三在读学生农小雨:正努力准备司法考试
2010年9月,带着对大学的憧憬,我来到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还记得刚入学的时候,我和进入这个专业的其他同学一样,对专业充满了迷茫。军训刚结束,学院就安排了第一次师生见面会。在师生见面会上,从院长到专业老师,都耐心为我们详细介绍专业的产生、发展、目标定位等内容,让我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了期待。就我所接受的医学法学教育而言,它“以法学教育为主、医学教育为辅”的教育理念还是非常清晰的。比如,我们能够和其他法学院的学生一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我们前几届的学长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也给我们增强了信心。
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医法结合的特色课程,正是通过他们我逐渐领略到了医学法学专业独特的魅力。为了拓宽我们的视野和知识面,从上大一开始,学院就为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学业导师。在这一过程中,我最大的额外收获要属参加学校的创新基地活动。通过这个活动,我比同年级的大多数同学更早接触到了科研。我们小组当时所研究的是有关医疗过失认定的问题。为此,我利用暑假在医学会见习的机会,现场观摩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还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了大量的论文阅读,这让自己更早地接触到了医学法学的内容,之后成功地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了学术论文。
对于医学法学专业,我们不仅有相应的医学课程,更重要的是能够穿上白大褂亲自跟患者交流,能够像医学生一样跟随老师进入病房甚至手术室见习。因此,一个医学法学专业出身的法律工作人员,在医疗损害案件上的发言权不仅来自于他们的专业知识,更来自于他们对医患关系、医疗环境的一些问题有更加直观的感受。现在的我,正努力准备着司法考试,相信我的明天会和医学法学专业的明天一样充满希望。
毕业后在医务处工作的高 汉:临床知识掌握待提高
我是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的第一届学生,毕业后进入哈医大附属第三医院的医务部工作。医务部是医院的核心部门,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我能够感受到医院对医学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及医学法学专业人才对临床医务工作者、医院管理者的切实帮助。就我而言,在大学阶段学习的医学、法学和医法结合的知识,以及学习到的沟通能力和技巧,为我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我进入角色比较快,特别是在参与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由于具备医学与法学的双重教育背景,我能够很好地用我的专业知识,找出医疗纠纷的矛盾和焦点所在,并从医法结合的视角去思考和解决问题,专业优势在工作中得到了显现。
就知识结构而言,大学阶段理论学习的内容在广度上基本能够覆盖工作中的需求,特别是医学法学结合的特色课程,更多地培养了我们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医学相关问题的能力。但是在涉及到具体医疗纠纷的处理时,有些知识内容还需在深度上继续钻研,特别是对临床知识的掌握上还有待提高。
编 后:
认为读医学法学专业是“杯具”的人们,当你们读完这这篇报道的时候,感觉如何?尤其是看到那些在读以及毕业后的师兄师姐们的感悟,是否对这个专业充满了期待。
其实,无论选择哪个专业,都会辛苦,也都是“围城”,进去的人眼睛盯着它的瑕疵,站在城外的人则满是崇拜。因此,既然选了医学法学专业,就要好好学下去。让我们共同期待它“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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