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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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达我校2014年增人计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全日制高等医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广州医学院,总占地面积1500亩的新校区坐落在美丽的广州市番禺区,珠水之畔,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设有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金域检验学院、药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有呼吸疾病研究所、神经科学研究所、蛇毒研究所、肿瘤研究所、心血管疾病研究所、免疫研究所、化学致癌研究所等11个研究所,其中免疫研究所是学校与法国诺贝尔奖获得者朱尔斯?霍夫曼教授合作建立的;有8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本科教育开设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中西医临床、法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共20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是国家特色建设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是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麻醉学、药学共6个专业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并招收外国留学生。
  学校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个(临床医学,进入ESI学科排名的全球前1%,涵盖20个二级学科、16个三级学科)、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5个,拥有广东省地方高校中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呼吸疾病实验室,内科学(呼吸系病)是国家重点学科,设有临床医学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改革被列入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并与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韩国延世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国外(境外)多所知名高校开展合作交流。
  学校拥有以钟南山院士为首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珠江学者”等一批优秀专家及国家级教学团队。半个世纪的薪火相传,学校不断实现新的跨越。现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广州医科大学,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4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8日至3月6日17:00时止,过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多种方式,其他人员必须从网上报名,否则无效)。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医科大学网站首页,点击进入招聘网,注册用户名后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其中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并填写专业代码(获得海/境外学位者除外,但此类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相关学位鉴定证书)。同时上传学历学位(2014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及公告岗位要求或证明自己能力、业绩等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进行报名。
  应聘者必须承诺所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该协议。
  (三)资格初审
  2014年3月7日至3月11日,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5:00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考场以准考证说明为准)。应聘者需凭准考证、身份证(没有身份证者凭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对象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方组织笔试,具体岗位及开考比例详见附件。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根据招聘单位通知,携带书面求职简历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4届毕业生除外)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接受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内容包括面谈、综合素质考核两个环节。
  2.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公告设定的比例进行确定(具体岗位及面试比例详见附件),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其中面谈占面试成绩的60%,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
  总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五)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及咨询:根据报考岗位,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具体见附表。

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4年1月28日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辅导员)职位表.

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uploads/soft/140208/1-14020Q10228.doc

 2.专业代码目录.

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uploads/soft/140208/1-14020Q10403.doc

 

医学生
  • 本文由 发表于 2月 9, 2014 00: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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