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聋是最常见的感觉障碍性疾病之一,不仅给患者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还会引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研究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发病机制,开发有效的诊断技术,对其进行及时干预,一直是我国防聋治聋领域的重大研究课题。
研究名称: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致病机制及出生缺陷干预研究与应用
研究团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主要完成人:戴朴、冯永、袁永一、袁慧军、王国建等
荣获奖项:2013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研究亮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明确了导致我国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的主要致病基因,并研制出系列耳聋基因诊断技术及配套产品,实现了耳聋从不可预防到可预防的突破;成功地建立起耳聋的三级干预体系,从多个阶段实现对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的有效防控;通过对致病基因的功能研究,进一步揭示了基因突变导致耳聋的致病机理,为从根本上治疗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研究成功实现了耳聋研究从基础到临床的转化,对改善民生、提高人口素质作出了重要贡献。
获奖感言:该项成果的主要贡献是对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从不可预防到可预防的突破,成功地对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实行了临床干预,成为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成功转化的范例之一。在项目的完成过程中,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的结合对成果的完成非常关键,同时,国内相关优势学科的团结合作对项目在全国范围的推动和最终完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离彻底治疗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的目标还十分遥远,此次的成果仅仅是个起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寻其致病机理以寻找治愈该病的有效方法。——冯永
过去因为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常常会因聋致哑、致残。近年发展起来的多导人工耳蜗植入已使很多聋哑儿童得以回归有声世界并开口说话,但高昂的治疗费用仍让许多聋儿徘徊在有声世界之外。还有些患者植入人工耳蜗年龄错过了最佳语言发育期,植入后仍难以收到满意的言语康复效果。因此,对重度耳聋患者进行早期诊断,甚至开展产前诊断,防止此类出生缺陷的发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病因复杂多样 早诊困难重重
目前研究表明,耳聋60%由遗传因素导致,另外40%与环境因素有关。既然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的重要病因是基因突变,那么对耳聋致病基因进行基因检测就可以明确病因,从而进行有效干预,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遗传性耳聋具有很强的遗传异质性,目前为止已有超过669个基因位点被证实与遗传性耳聋的发生有关,其中84个基因被证明是遗传性耳聋的致病基因,而这84个基因中被证实的致病突变多达上千种。因此,如果按照传统的基因诊断方法对单个耳聋病人开展基因检测几乎是天方夜谭,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
围绕耳聋基因诊断和干预的难题,研究团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开展了耳聋分子遗传学研究和临床干预实践,希望通过研究耳聋的致病机制,研发高效准确的基因诊断、产前诊断技术,对重度耳聋作出早期诊断,降低耳聋的发病率,从而实现对耳聋的有效干预。
开发检测技术 制定诊断体系
1996年,冯永教授拜我国著名的遗传学家、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夏家辉院士为师,开展了当时国内不太关注的遗传性耳聋的研究,1998年作为临床负责人参与夏家辉的耳聋小组克隆了导致高频性感音神经性耳聋的致病基因-GJB3。这是我国首次克隆的致病基因,论文发表在《Nature Genetics》上,列为1998年中国十大科技新闻之首。
以此为契机,冯永教授和梅凌云副教授、贺楚峰博士等组成的研究团队在遗传性耳聋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研究:1999年在国内率先开展了遗传性耳聋的基因诊断及产前诊断工作,建立了覆盖已知耳聋基因的遗传性耳聋基因型-表型谱。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针对不同疾病基因的稳定简便的检测技术,形成了以常见耳聋基因热点突变检测试剂盒-高通量遗传性耳聋基因诊断芯片为技术主线,以基因型-表型谱为补充的一整套快速、经济、有效的耳聋基因诊断体系。
三级干预见成效 标本兼治应可期
在耳聋基因诊断的基础上,冯永教授研究团队实施了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的三级干预并开展临床应用。重度耳聋三级干预体系包括:一级干预,即孩子出生前进行产前基因诊断,在孕中对胎儿进行检测,从根本上预防和阻断遗传性耳聋。二级干预,即出生后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对一出生就是重度耳聋或全聋的新生儿,可以尽早配助听器或电子耳蜗,使患儿聋而不哑。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实施二级干预,已对3000多位先天性聋儿进行人工耳蜗术前评估,现已对其中600多位进行了人工耳蜗植入,均获得较满意的听力。三级干预,即成人后进行基因诊断,通过遗传优生指导避免聋儿的出生。对语后聋患者采用助听器验配、骨锚式助听器(BAHA)或人工耳蜗植入等手段帮助其重获听力,提高患儿的生存质量。在这样一个三级干预体系的有效干预下,“十聋九哑”正成为历史。
“我们希望建立出生前、出生后、成人后三级干预体系,从多个阶段实现对重度耳聋的规模化防控。”冯永教授表示,目前,这一干预体系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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