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卫生厅日前下发通知,将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扩大到全省,而且不把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学分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
2011年,陕西省在宝鸡、咸阳、汉中、安康4个市率先开展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资格评审试点。通知规定,申报高级资格,须具有中级资格并受聘满5年,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中专或卫职校毕业,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5年;大学专科以上统招学历毕业;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15年;后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3年;师从具有高级职称的名中医2年以上,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5年;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5年,获市级政府科研奖励的前3名完成人,或县级以上政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该省放宽了对科研能力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中级资格须提供2篇科研论文,可以是专业研究分析文章,也可以是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论文可以是未发表文章,但必须是本人工作成果积累或研究心得。
该省还将医德医风建设列为评审内容。服务意识差,与病人争吵并造成恶劣影响,病人或监督单位投诉到本单位、新闻媒介或上级主管部门,经查属实的,延迟1年申报;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3年申报;经查实有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延迟3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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